6163am银河线路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实验室安全,维持正常教学与生活秩序,防止和处置突发事件,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二条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实验学生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对因实验室可能发生的灾害性事故,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逐级管理,分工到人。主管院长应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第四章 应急原则
第四条 1.先救治,后处理;2.先救人,后救物;3.先制止,后教育;4.先处理,后报告。
第五章 应急措施
第五条 (一)明火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实验室内严禁吸烟,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切断电源。
2.一旦发生火灾,一定要迅速、冷静地切断火源和电源,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每个实验室都配备有灭火器,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灭火材料。
3.发生火灾报警程序:
①任课教师迅速报告学院保卫处,同时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
②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4.明确分工:
①值班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②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值班教师应组织好学生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参加扑救。
③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④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水浸的拖把等。
5.注意事项:
①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②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③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第六条 (二)带电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把电器弄湿。
2.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校保卫处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
3.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同时报告学校保卫处。
第七条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实验过程中若不慎将酸,碱或其它腐蚀性药品溅在身上(若眼睛受到伤害时,切勿用手揉搓),立即用大量的水进行冲洗,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
2.及时向指导老师和实验室负责人报告,负责人视情况的轻重将其送入医院就医。
第八条 无论在何时何地,当发生危害实验室安全的事故时,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地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发生严重事故,应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部门或报警。学校保卫处电话0773-2230110、报警电话110、火灾报警电话119、医疗急救电话120。
第九条 本预案由学校组织落实,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科技处和保卫处负责解释。原《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桂电信教〔2019〕13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