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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十·一国庆节”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保卫处 发布日期:2023-09-26

    为深入排查和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学校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全院“十·一国庆节”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一)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周密部署,细化责任,务求实效。

    (二)治安防范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本单位所属建筑、门窗等基础设施情况,避免出现治安事件,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检查本单位办公室及实验室周边的消防设施设备、电器设备情况,全面排查消防隐患,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三)安全教育宣传落实情况

    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主题宣讲活动,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大学生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范邪教渗透入侵、防范电信诈骗等方面,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加强校园网络舆情的引导和监控,严防不良信息、邪教类活动对校园的渗透侵害。

    (四)涉及校园安全的其他情况

    做好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食堂等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到校园安全的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

    二、排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人员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排查出的问题,采取“单位内部化解、对口单位化解、学校化解”三种方式进行治理,排查结果于2023年9月27日上午11点前填报《2023年度十一国庆节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化解情况表》(见附件1)上交。(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知行楼829办公室,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373820920@qq.com。)

    (二)学校抽查:学校综治委将于2023年9月28日上午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安全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提出安全检查工作具体措施,认真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落实安全隐患整治措施,确保十一国庆节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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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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