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各级学生组织:
为增强共青团员的先进性、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五四红旗分团委”在共青团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发我校共青团团员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途中锐意进取、奋发开拓的青春力量,校团委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4年4月11日-4月24日
二、评选范围
(一)评选对象:各学院分团委、年级委、各团支部(21级、22级、23级)、各级学生组织。
(二)考核时间段:2023年3月1日-2024年3月1日
三、评选组织单位
共青团6163am银河线路委员会
四、评选办法
“五四红旗分团委”“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见附录。
五、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参评范围为分团委委员、年级委、团(总)支部委员(具体为团(总)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二)各学院名额分配:以各学院团员总数的4%和4.5%分配团干部、团员名额,团员总数以智慧团建(截至2024年3月31导出的数据)为准。
(三)学生组织名额分配:各校级主要学生组织“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由各组织上报校团委的学生名单进行名额划分。推荐时间为2024年4月24前。
(四)上一年度荣获“五四红旗分团委”的单位,在原名额基础上予以奖励,“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各增加2名。
(五)推荐对象要在所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推荐具体标准见附件。
六、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一)申报“五四红旗分团委”的填写附件1,并根据附件2的考核标准按类别进行材料整理上交。
(二)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须分别填写附件3和附件4。
(三)各学院将“五四红旗分团委”的申报材料纸质档于2024年4月24日17:00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体育馆106),电子档于当日17:00前发至邮箱:2625870565@qq.com。
(四)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团员的将申报表上交各学院分团委留存备查,同时各学院将本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团员名单汇总表电子档于2024年4月24日17:00前交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2625870565@qq.com,汇总表详见附件6。
(五)各校级主要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名单及全体成员名单电子版应于2024年4月24日17:00前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2625870565@qq.com。
(六)此次“五四红旗分团委”根据“基础项”得分进行评比,详见附件2。
七、评选流程
附录1:五四红旗分团委申报表
附录2:“五四红旗分团委”基础项评比标准
附录3:优秀共青团干部人选申报表
附录4:优秀共青团员人选申报表
附录5:“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附录6:“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汇总表
共青团6163am银河线路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