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拟定于2021年11月27日召开学校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就做好本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持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管理制度,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秉承民主作风,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学生同学;
4、能够顾全大局,密切联学院学生群体,能如实反映学生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能正确行使学生民主权利和监督权利;
5、具备爱国主义观念,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二、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章程的有关规定,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次学代会拟定代表名额142名。所推选的正式代表必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名额分配覆盖各学院、各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学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代表不低于学生代表总人数的10%,女代表不低于学生代表总人数的25%,少数民族代表不低于学生代表总人数的10%。
由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下达代表分配名额,各学院和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下而上提名,民主推荐,充分酝酿,征得所在学院分团委同意,依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产生。
三、代表团的产生
以各学院、学生社团为单位,拟成立7个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名单由各学院、学生社团的代表推荐并报大会筹备委员会审核。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要充分认识代表选举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2、代表团信息汇总需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档材料,请于11月20日17:00前将电子档材料发送至1624734582@qq.com,纸质材料上交至行政楼113团委办公室处。
其他未尽事宜,请于我们联系。
联系人:陈奕强18177431753
附件:
1.6163am银河线路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
2.6163am银河线路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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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