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学工

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3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健康成长,表彰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以及品学兼优的学生,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学校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评选对象

2021级、2022级、2023级在籍在读学生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良;

3.关心集体,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

4.宿舍整洁文明,无脏乱差现象,无宿舍违纪现象;

5.不在处分期内;

6.无恶意欠费记录。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

1)符合第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三好学生评选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评奖年度内无违法违纪记录(含通报批评);

2. 有钻研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学习成绩优评奖年度内获得优秀学生奖; 

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一次通过)

4. 德育成绩100

5. 同等条件下,在国家、省级、市级各类学科(专业)、科技活动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体育竞赛前六名(含)以上奖励者优先。

3)评选办法: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二级学院参评学生数5%,由二级学院按评选条件评选。

4)连续两个年度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第二年度直接授予“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不同时获得当年“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评选程序

(一)申报阶段: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及支撑材料。

(二)初评阶段: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式无异议后报送至学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

(三)终评阶段:学校将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获奖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发文表彰。

、附则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要求进行评审,认真遵循评审的工作流程,以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平性和准确性。评定结果经各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1115日前上报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

(二)以上评选细则依据《6163am银河线路学生奖励办法》

(三)德育成绩参考20246月份成绩


6163am银河线路

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

20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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