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学工

关于2023-2024春季学期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件精神,现将工作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本次填报仅针对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复学学生,2023年12月前已在系统申请过的不再重复申请)

二、资助标准

在校期间按照每学年3300元/人的标准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三、申请条件

1、实际在校的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因休学、保留学籍、退学等学籍异动学生无申请资格。

2、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3、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退役士兵学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四、申请流程

1、4月2日-4月15日

各学院将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复学生名单报各二级学院征兵老师处,由征兵老师汇总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为学生创建账号。

2、4月16日-4月28日

登录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xkzz.connectbilian.com)进行申请(建议使用微信访问),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3、校级审核(4月25日-4月29日)

4、公布名单(4月30日)

五、其他事宜

如有疑问,可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张老师,联系电话:0773-8100530。或添加信科兵役资助咨询交流群780619270(加群请备注学号姓名+XX年退伍/XX年入伍)。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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