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认定工作
1.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采取老生线上、新生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老生可在规定开放时间内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资助系统)申请,新生需在报道前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实填写完毕,报道后交至辅导员处,以便辅导员提前了解学生家庭情况,为后续评定工作提供参考。
2.资助系统将分两批开放:
老生开放时间为7月24日-8月5日(2020级-2022级学生)。
新生开放时间为9月10日-17日(2023级普升本、2023年专升本学生)。
3.具体需准备的认定材料见(附件1 认定类型及申请材料一览表)。
二、注意事项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学生自主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规范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认定资格;
2.学生必须做到诚实守信,提供的认定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备,不得蓄意制作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追回在校期间资助款项并扣德育分,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3.为保证系统填报顺畅,请大家按照附件要求提前准备材料。具体登录方式及操作流程参考操作手册,根据要求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认定信息,学校认定后可导出相应表格存档。
4.老生如出现忘记密码的情况,请联系辅导员后,由各学院资助老师进行密码重置。
5.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部:0773-2290526。
学生工作部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