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图书馆是我校安全重点防护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由学校保卫处统一负责。
第二条 为加强图书馆安保人员管理,提高安保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做好图书馆安全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图书馆安全保卫人员岗位职责及行为规范。
(一)安保人员承担整个图书馆馆内包括公共区域的警戒和巡视以及维持读者进出图书馆正常秩序等任务。
(二)安保人员上岗期间应穿戴工作服装,佩带工号牌,按时到岗。严禁迟到早退,如需要请假,向保卫处领导请假。
(三)安保人员应遵守图书馆相关的管理制度,着装整洁,用语文明,不大声喧哗,不聚集聊天,更不得与读者发生口角冲突。
(四)早7:00开馆,为保洁开门。8:00正式开馆,负责对图书馆的各个出入口进行巡视,严防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进馆;负责检查、督促读者持校园卡经过门禁系统身份认证后入馆,协助完成图书馆出口处监测仪报警后的情况处理;对外来人员应了解其来意,查验其有效证件,并报知有关领导经同意后履行登记入馆手续。晚10点闭馆,协助馆员通知并检查读者离馆,清馆后,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水龙头,做好夜间值班工作,以确保图书馆的夜间安全。
(五)图书馆保安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值班室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
(六)加强消防防盗等安全监控,负责消防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七)加强图书馆的日常安全巡视工作,每天都要认真做好巡视巡查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图书馆工作人员、图书馆领导报告。
第四条 为便于图书馆在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够及时联系相关安保人员,保卫处应提供人员日常值班安排表,明确值班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第五条 除图书馆正门、办公区大门外,因送书或其它原因需要临时性打开其它门,相关安保人员须向馆办电话申请,同意后方执行。
第六条 本办法对图书馆安保工作人员提出相关要求,其他岗位职责或工作要求按保卫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