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教学成果登记与奖励工作的通知》,经教务科技处统计,各教学单位核对,决定奖励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教学成果且符合标准的教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3年6月16日17:00前向教务科技处108室反映,联系电话:2216783。
附件:6163am银河线路2023年教师指导学科竞赛及教师参加教学竞赛奖励汇总表
6163am银河线路
教务科技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