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治区教育厅2020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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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稿:莫德莉
  • 审稿:童向兰
  • 来源:教务科技部
  • 发布时间: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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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现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20]4号)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符合结题条件的2015年以来(含2015年)教育厅批准立项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和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结题。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二)具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

(三)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广西高校科研××项目资助”或“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资助”等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管理工作通过网络系统方式进行。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平台(网址:https://keyanyun.myclub2.com)为项目管理平台,请申请本轮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于4月23日前联系教务科技部童向兰创建账号,4月24日前完成项目的信息补录,上传有教育厅盖章同意的原项目申报书扫描件。

(二)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于4月30日前通过系统申请结题,上传结题支撑材料和加盖财务部公章的“经费决算表”扫描件。

(三)项目如有成员调整、延期等情况,项目负责人可通过系统申请,报教务科技部审核并提交教育厅备案。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科技部童向兰,电话:2305627。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教务科技部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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