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29号)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明确的推荐提名基本条件、推荐程序等相关要求,有意申报的老师可于4月9日前联系教务科技部童向兰,电话:2305627。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29号)
教务科技部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