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放假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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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稿:王书蕊
  • 审稿:林小东
  • 来源:党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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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2024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放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清明节放假安排

2024年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4月7日(星期日)上班、上课。4月7日(星期日)上4月5日(星期五)的课。

2.“壮族三月三”放假安排

2024年4月11日至1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有关要求

为确保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学校安排校领导带班、中干到岗值班。带班校领导和值班中干要确保联系畅通,保持24小时开机。值班中干负责处理全校临时性公务、巡视检查校园安全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遇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

三、值班安排

日期

星期

带班领导

值班中干

4月4日

韩剑

沈洋

4月5日

彭鹏

龙艳萍

4月6日

解庆林

罗光铭

4月11日

李飞

关永康

4月12日

韩剑

李琳玲

4月13日

彭鹏

莫丽媛

4月14日

解庆林

何滔

学校总值班电话:0773-8100561、0773-8100560;

学校保卫队24小时值班电话:0773-8108110;

学校卫生所电话:0773-810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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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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