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18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不断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现开展2023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事宜
(一)国家级大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
为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教育厅计划在大创计划项目中遴选部分项目推荐为国家级大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以下简称重点支持项目),重点支持项目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其他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型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2023年重点支持项目指南见附件1。
重点支持项目外的其他项目类型、类别、立项、项目申请书以及各类项目经费等相关要求参照教育部往年立项通知和《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3号)要求执行,鼓励大创计划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二)大创项目基本要求
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要求
1.凡我校大学生均可申报。申报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考虑到项目周期及学生对知识的掌握,2023年项目申请人以 2021、2022级大学生为主。项目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
2.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3.学校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有主持大创且未结题项目的学生不得参与申报。
4.创新训练项目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6人,创业实践项目不限参与人数。
四、指导教师
1.对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学生实行导师制。申报项目须由学生选定或各单位、各部门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教师需由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担任。
2.每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
五、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各学院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2,创新项目有限定申报名额,创业训练和实践项目学院不限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国家级大创项目在自治区级项目中遴选产生,数量不超过自治区级项目的30%。自治区级大创项目的资助标准为 0.6 万元/项,国家级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的资助标准为 2 万元/项,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为10万元/项。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见《6163am银河线路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相关细则。
六、项目研究周期
1.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1-2年。
2.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七、项目评审程序
1.各单位组织初评。各单位严格按照《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组织项目初评工作,并按照项目类别(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分类并排序,于5月31日前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报送材料。将各单位初评排序附件3,附件4、5、6电子版命名格式统一为:学院_创新/创业_项目负责人姓名_项目名称并发送至1708550952@qq.com;不接受学生个人单独报送项目材料。
2.学校评审。大创项目立项申报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专家对各系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答辩时间拟定于6月初。评审推荐结果将在学校校园网主页进行公示。
3.网络填报时间及立项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2023年大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
2.2023年各单位大创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3.2023年各单位大创计划立项汇总表
4.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5.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6.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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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