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学院“骨干教师”、创新团队” 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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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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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骨干教师培养实施办法》(桂电信人[2016]10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桂电信人[2016]1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7年度学院“骨干教师”、“创新团队”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培养对象名额和培养周期

  (一)骨干教师

10人,骨干教师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培养期为三年。

  (二)创新团队

2-3个团队,创新团队原则上每两年遴选一次,建设期为三年。

   二、选拔条件

按《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骨干教师培养实施办法》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详见附件1、2)。

三、推荐名额及要求

1、每个推荐人选限报骨干教师和创新团队培养对象其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2、各单位根据情况可推荐2-3名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个创新团队培养对象。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各系、部推荐

2、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3、学院教师评审委员会评议

4、院长办公会审批

5、结果公示

   五、材料报送

   1、各系、部将本单位推荐的各培养对象申请表(附件3或附件4,一份,并提交电子版本)及相关申报材料和《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一份,并提交Excel电子版),415日报送人力资源部301办公室。

   2、推荐对象的支撑材料,如论文、教材、教学成果、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材料均需本系、部盖章确认属实,经手人签名)。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择优推荐,切实做好2017年“骨干教师”、创新团队”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

 

附件: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骨干教师培养实施办法》(桂电信人[2016]10号)

    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桂电信人[2016]12号)

    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骨干教师培养申请表》

 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创新团队申报表》

 5、《2017年度“骨干教师”“创新团队”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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