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定于6月份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是广西高校教师(不含兼职教师),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的中国公民。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高校教师资格要求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和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
(四)取得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理论考试成绩达到当次考试合格线。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学人员只需取得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
(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要求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桂林指定医院: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七星区环城北二路109号)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6月14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认定信息。
(二)确认时间:2021年6月21日—6月24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前将申请材料交到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料确认。
三、报名办法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二)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后,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申报流程。
2.申报第一步:完善个人信息。点击“个人信息中心”,申报人须根据报名条件要求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学位证书信息、教师资格证书等信息。
3.申报第二步:仔细阅读申报须知,下载《个人承诺书》。
4.申报第三步: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其中考试形式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5.申报第四步:选择认定机构。在“资格种类”栏里请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请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6.申报第五步:选择确认点。此为关键步骤,请申请人选择自己所在的学校。如选择不正确,会导致无法确认。
7.申报第六步: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和《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身份信息,并对自己所填写的信息真实与否负责。
上传电子照片的格式要求:
(1)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001.jpg;
(2)照片大小要求不得超过190kb;
(3)照片必须为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白底证件照(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必须与上传的电子照片相同。
上传《个人承诺书》的格式要求:
(1)请下载《个人承诺书》并使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将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 年 月 日”处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上传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001.jpg(建议用扫描件会上传的比较清晰);
(2)图片大小要求不得超过190kb。
8.申报第七步:确认申报信息,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
9.申报第八步:提交认定申请。填写“个人承诺”,点击“提交”,网上申报完成。
10.申请人登录。登录后可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查看申请状态等信息。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1份,体检表上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空白表由申请人自行用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
(二)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经人力资源部核对后原件退还本人,下同)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四)学历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五)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报告单和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拟聘文复印件作为免考依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学人员只需提供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符合免考理论考试课程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学籍成绩登记表复印件。以上免考申请人的教师岗前培训数据由我厅在后台比对核验,如无比对数据则需要申请人提交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
《2020年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结业证书》与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理论考试成绩单效力相同,可直接作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
(六)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在背面注明本人的学校和姓名。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请依序整理。
(七)特别说明:
1.申请人员在网上申报时,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和学历信息能够在网上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提供原件。
2.申请人员无需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教育厅统一打印盖章后发放到学校,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3.由于系统无法核验2010年及以前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由学校现场核验并提供申请人员的证书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定点体检地点为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七星区环城北二路109号,请各老师携带身份证、体检表等自行空腹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见附件,请贴二寸正面免冠相片,与申请表相片同一底版)。
注:请注意体检项目是否有漏检,照片是否盖上骑缝章,体检结论是否写上“合格”字样并盖体检单位专用章。凡结论“检查项目无异常”、“健康”都将视为体检表填写不规范,须重新填写。
五、相关要求
请申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力资源部,联系人:谢庆井;联系电话:2290552。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人力资源部
2021年5月25日